請教版上專家一個問題
假設我現在有一間10年屋的自用住宅(A戶,取得成本1000萬)
和兩間預售屋(B,C戶,B戶取得成本2500萬,C戶取得成本3500萬)
兩年後預售屋快蓋好交屋前我先賣了第一間10年屋賣了2000萬獲利1000萬
然後住進去預售屋B戶
兩個月後第二間預售屋(C戶)又蓋好要交屋了
於是先把B戶賣掉賣了3000萬獲利500萬,住進去C戶
請問
1.A戶是否用一生一次名義節稅?(土地增值稅..等等)
2.B戶獲利的500萬是否可以用小屋換大屋的重購退稅就不用課房地合一45%稅金?
感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