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爸爸在去年9月中購買預售屋,付了100萬(看付款流程是已經跑到簽約那一欄),並簽立
一份不動產意向書,合約書上註明去年12月使用執照發下來會在簽訂正式合約書。
可是到現在也沒有通知我們,去簽訂正式的合約書
只告訴我們預計5月完工且交屋。
因銷售人員說詞反覆加上去現場看了格局之後,沒有很喜歡,想要退單,詢問銷售人員說
如果要退單需要什麼流程,一開始沒有說要收解約金,等確定要去退單,卻說因爲這個建
案有打廣告什麼的,所以要收總價2%的違約金。
想請問
1.不動產意向書(有簽名+蓋章)算是正式簽約了嗎?
2.這種情形要怎麽處理比較好?
希望版上的各位,可以幫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