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在之前已在此版潛水許久
獲得許多知識及分享心得
但第一次購屋還是遇到問題
就是目前已下訂預售屋並付了15%房屋款
並簽立好合約
目前遇到問題是
等使照下來的過程
交屋前(已成屋)
結果此房屋建照因為官司的問題被撤銷
目前建商只給兩個出路
第一是無償解約(無任何賠償金)退還15%價款
第二是先解約改合約,等1-2年建照及使照核可後
再以同樣價格做販售(可能1-2年後房價地價上升當作有利條件)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哪個選擇比較好
還以為要從無殼蝸牛中蛻變,結果還遇到這種鳥事
先感謝各位的回答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