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以下16樓的樓層物件,這樣的兩房格局,有什麼嚴重的缺陷嗎?或不太推
薦的原因嗎?此主建物16.6坪,附屬3.3坪。圖面磁磚為80 cm
目前看的兩個問題
1.餐廳規劃的位置在走道上,且正對廁所有點尷尬,但如果餐桌不擺那邊走道又有太大的
問題! 如果客變把廚房隔牆在往外推,次臥也往走廊推,只留約廁所門的寬度走道不,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很怪?
2.餐廳除了擺放冰箱外沒有空間可擺放置物櫃,考慮客變把是否要把冰箱旁的牆往外推。
以上問題,請問各位前輩有什麼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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