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今年剛出社會開始在公部門上班,在看了房版一年多及拜讀ceca大大的文
章後,讓我深深了解到買房的重要性
目前快25歲,非高雄人在高雄租屋每月6000,考量到房租在捏一些就能繳房貸了,因此在年初
就開始積極看房,目前薪水51K需給家裡5000和付自己的房租,剩餘的自行運用,存款部份因
為工作後才開始存錢因此先視為沒有,目前的目標是高雄蛋黃區的3或4F公寓,頭期款的部分
用公務人員80萬信貸去解決,然後貸款30年,想法是現階段自住用,等到之後成家,看要繼續
自住或出租,然後買預售屋或15年內大樓住
想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的規劃是否妥當呢,還是應該再多存一點買大樓呢,因為現階段的公寓
屋齡都30年起跳,等到房貸繳完都快70年了,很怕中途就變廢墟,以及未來要脫手是否困難,
會先考慮入手公寓則是想說現在頭期不夠買大樓,繼續存的話怕屆時又漲到更高了
希望各位前輩能不吝給小弟我一些想法和建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