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小妹目前是租屋族
名下無房
(已持續關注房市兩三年
但因努力存頭期中還沒有買房子)
https://i.imgur.com/yq8bPiH.jpg
近日在研究吵得沸沸揚揚的房地合一稅2.0時
發現有一條規定寫:
「維持稅率10%—自住且設籍滿6年
(課稅所得400萬以下免稅)」
對於這條的內容不是很確定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假如我購入房屋(首購)
1. 將我的戶籍遷入該屋,6年後賣出,若售價高於購買時的價格+400萬,則只要付10%的
税
2. 將我的戶籍遷入,6年後賣出的價格只要不超過買價+400萬,甚至免稅
是這樣子嗎?
所以房地合一稅只會影響
1. 名下已有房、買第二間並且再轉賣
2. 名下沒有房,但買了以後設籍不滿6年就賣掉
3. 名下沒有房,但買了也不設籍在該屋,又賣掉
這三種人是嗎?
那麼如果我設籍自住,不滿6年就賣掉,可是價差小於400萬,這樣會怎麼收稅呢?
因為自己的能力目前無法買到自己很喜歡、想住一輩子的房子,打算先買一間比較便宜的
,將戶籍遷入該屋,但繼續住自己原本租的地方,前期將買的房子出租,或是住進去但將
另一個房間分租出去,過幾年賣掉,利用價差再買自己喜歡的
但是不確定自己是否會受到房地合一2.0的影響?
還有不知道設籍在外縣市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呢?
(我還沒有很確定買了以後是繼續住租屋還是自己住進去然後分租)
另外也想請問
爬文過程有看到「自住、小換大」好像可以退稅?
這是指,日後買第二間房自住、把原先自住的第一間房賣掉時被課的稅可以退回來嗎?不
知道相關的規定細節要去哪裡查呢?
先謝謝各位前輩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