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台中G0預售屋的物件好像很划算
預計在2021/12開始交屋
預售屋的售價是876
房屋坪: 29.25
車位坪:7.65
是很標準的2房
目前屋主要賣930
因為建商這邊已經不能換約,
所以要當作是成屋買賣,
頭期款需要分2期,
也就是第一期93萬(簽約當下付款)+93萬(簽約一個月後)來做支付
但是屋主要賣的原因是付不出尾款給建商,
所以需要動用第一期93萬當中的78萬來支付尾款給建商
也就是履約保證帳戶只剩下15萬元...
仲介這邊是說,可以指定這78萬必須要匯入建商的指定帳戶,
這樣可以避免屋主亂把錢作為其他用途。
但是聽起來這個78萬的部分,還是有一些風險存在,
畢竟就不是履約保證的保障範圍。
並且仲介這邊簽的是權利讓渡書,所以建商在交屋的時候還是會先交屋給屋主,
之後才會再次轉讓給新買家。
請問版友這樣的交易容易發生什麼問題嗎?
再麻煩大家打醒我一下,或者是這樣的買賣應該沒什麼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