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ckcal (DDD)
2021-09-02 08:30:37這不就代表少貸220萬嗎!?
220萬是每年一次吧!?
不是只限親人之類的!?
還有一些合約上的問題?
有人有操作成功了嗎
引述《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之銘言:
: 經過本人電話詢問國稅局,國稅局認可:
: 1. 轉讓或轉賣可以收紅包來拉低價格,完全合法。
: 2.收紅包需要主動報稅,屬於贈與,每年免稅額度每人是 220萬。事實發生後,一個月
內
: 所以,要節稅,可以改用紅包贈與的方式,避開買賣房屋的高額交易稅。主動時間內申
報
: 若超過220萬,可拆分多年,就看買賣雙方可否接受。
: 所以,獲利 220萬以下,完全可走這條路,安心合法申報,獲利可操作到免繳稅。
: 恭喜。
作者:
PJmr (PJ)
2021-09-02 10:36:00買方都白癡!?就為了讓投資客賺!?拉低合約價格影響買方貸款成數,未來真的要賣房成本也虛降,投資客真是吃人夠夠!
作者: RickyY (Rickyyang) 2021-09-02 10:42:00
這是抑制房價的最佳做法,別搞的年輕人都買不起房!
作者:
s1023 (好想要揮霍)
2021-09-02 11:17:00買房不用幫賣方繳稅啊這樣不是很好
作者:
CIIIO (郭+)
2021-09-02 11:18:00不是幫賣方省錢 當你要買這間屋主要實拿100萬 照正常2.0走你得付182萬
作者:
s1023 (好想要揮霍)
2021-09-02 11:18:00啊自住不用看之後要買吧
作者: RickyY (Rickyyang) 2021-09-02 11:28:00
果然這裡都不是做房產的人,如何雙贏才是交易!
自住要接手成本價真的沒差,住滿六年免稅額400萬,自住的給紅包其實是雙贏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2 12:00:00看地點啦,熱門地點,一堆人願意現金紅包轉讓,實價平轉。的確是買房吃虧,賣方賺到。
作者:
cyshowen (嘉義秀伊恩)
2021-09-02 13:48:00買不到就不要買就好了 還替賣方省錢 好佛
作者:
HUAbee (喝每朝瘦身)
2021-09-02 14:03:00自住又有足夠自備款真的沒差啦,差在要怎麼付得安心而已
作者:
PPSEED (號角)
2021-09-02 16:58:00買方真的是白癡啊,炒之前不買炒起來入坑,不是抖M是什麼
作者:
xd4664 (迷路小書童)
2021-09-02 17:57:00市場就賣方市場阿 多看看外面世界好嗎
作者:
i199023 (巧克)
2021-09-02 18:19:00現在就是賣方說話大聲啊,不配合交易模式就下面一位了,A級物件你不買還有一堆人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