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obrag (歐布拉)》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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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房地合一稅新制
: 許多人為了避免短時間交易導致被課重稅
: 結果檯面上用原價轉移
: 檯面下多出來的錢用現金交易
: Ex.付現100萬、200萬...
: 這麼做豈不是導致實價登錄失真了嗎?
: 社區的房價明明漲了,實價登錄卻是原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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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版上風行討論這種給現金躲稅
已經是2015~2016時期
說也奇怪,又不是要走跌了
為什麼會有這種突發異想呢?
從課稅歷史來看
當政府加稅時
這種偷雞作法也一再被市場證實沒有用
身為一個買方
是要相信政府的查稅戰力
還是要相信沒有誠信的賣方
更別說房屋還有保固問題
跟一個投機取巧的人做生意
還能相信他會願意為保固負責?
做交易還是首重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