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ynn889 (還敢逼車阿四輪)》之銘言:
感謝各位關心本篇文章
今天我夢到
前公司和住戶打電話給以前上班的人
希望他撤下相關文章
但因為那個人沒接電話
所以打電話給親屬
希望親屬轉達通知那個人
希望那個人把文章撤下
親屬說是會影響房價,缺失也正在改善中
到這時候,夢就醒了
如果要處理,不用等半年啦
況且還打電話要查水表
平常有事和總幹事反映,連噗通一聲都沒有,後面無消息
結果現在火燒屁股才急忙打電話過來
當初怎麼把同事搞走的、怎麼對待大家的?
今天又要回來求人刪文?
講句白一點的,不都是為了自己利益著想?
如果今天真的關心海德,根本不可能搞成這樣
https://i.imgur.com/JtkdcLC.png
https://i.imgur.com/akJqt0N.png
本人爆一個最勁爆的消息
之前總幹事傳達事情
本人因為聽錯,所以和同事轉達錯誤的訊息
結果同事跑去問總幹事
總幹事大爆炸
直接在中控室摔設備(我親眼看到摔市內電話機和無線電)
離職前,同事和我爆料,當時總幹事在中控室曾經爆氣說
「我擋他財路,會殺了我」等語
雖然當時中控室內沒錄音,但同事說確切有聽到這句話
後來也有相關證據,佐證這名總幹事EQ很高 :)
也因為總幹事搞一些小動作
所以我選擇自己先提辭呈
誰知道總幹事哪天會真的殺了我
以他的個性,我不如先跑自保
我離開過沒多久
同事也被公司通知說要調案場
但同事根本沒出什麼大包過
分明就是被搞走
希望各位社區都不會遇到這種總幹事:)
哪天總幹事大爆走,大家都不用搞了
哦對了,把保全搞走,導致保全離職率偏高
這會導致案場處於不穩定狀態
沒經驗+沒SOP,大家都一起下去
同事在保全業待過好幾個案場,他說之前一個案場就是保全不會處理誤報,結果搞到消防水管噴出滅火液體,地下室還是哪邊大淹水,結果公司和保全賠償,後來才來到這個案場。
另外,海德的問題不只一個
主委要求大廳、車道不能空哨,只能去上廁所
但住戶要我幫他們逼卡開門
變成我離開座位也不是,不幫住戶逼卡也不是
問總幹事後,得到下列回答
所以中控和我就PO在群組,以示證明
但總幹事又縮回去了,說要問管委會,結果也不了了之
我是不知道它有沒有問
如果它什麼都沒說
哪天哨點因為去幫住戶逼卡
結果沒辦法第一時間處理火災警報
導致人員傷亡
總幹事一定會把過錯都推到下面的人身上
https://imgur.com/7uKGvk3.jpg
https://imgur.com/8kDi2my.jpg
倒是消防問題
不只有總機問題
還有防火門損壞
更有緊急按鈕無法使用,也沒有連通至中控室
https://i.imgur.com/6EzklXi.mp4
問同事有沒有收到警報聲,完全沒有
我按下去也沒警報聲
而且不只一個廁所這樣
照往常在地板撿到東西
https://imgur.com/v33tFaz.jpg
https://imgur.com/Kl7qpBs.jpg
https://imgur.com/ZO4m435.jpg
https://imgur.com/FuyzB2H.jpg
另外,我手中還握其他證據
如果一切合法
相信該社區也能夠經得起單位稽查
怎麼還要保全對抗公權力呢?
更何況以電話打擾家人,希望文章撤掉,這是我最不高興的地方
如果完全一切合法,請PO出證據,讓大家信服
況且就算現在有改善好了,之前也確實有這些問題
倘若我的言論會影響房價
那政府不用打房了,我出面抓出那個社區的問題就好
最後,我手中還握有LINE對話紀錄保存
就算收回訊息,LINE還會保存一份:)
如果繼續打擾家人和我本人,我會直接和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工務局檢舉該社區有違章建築(與建築設計施工圖不符)
建請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工務局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併予敘明。
原文已經沉下去,但就是有人又提起
公道自在人心
此篇文應該是系列文最後一篇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