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們好
最近訂了一間透天預售屋,在審閱合約發現一些問題,想跟大家請教
主約部分https://ibb.co/S6WRYR3
一、第10條第5款:蓋妥移轉登記文件時,開立本票、貸款核准文件、2個月利息給賣方
,於移轉登記日撥付貸款金額給賣方,如逾期要付延遲利息。
我的疑問是,銀行也要幾天的撥款作業時間吧,這樣訂罰則合理嗎?
附件的部分https://ibb.co/ZGsVWDm
二、代辦貸款委託第2條:最後一句,逾期以違約論。
我的疑問是,如果真的有事超過7天才提供貸款資料就被當違約,罰則感覺過重了。
三、代辦貸款委託第3條:合約要求過戶當天要撥貸款,這可能嗎?(這題跟上面第10條
問題類似)
先謝謝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