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drisk (下了雨的夜晚最美)
2021-10-07 21:05:00房仲已經幫我跟屋主討論好總價1100萬,決定要簽約的時候,我問房仲剩下幾期的工程款
約100萬要怎麼從這總價1100萬付,仲介跟我說我們要再自己付給建商剩下的尾款,等於
買1200萬,但是實價登錄只有1100萬,屋主除了價差外還現賺這100萬不用繳稅,請問這
樣真的是對的嗎?我想想不對,就先暫時不簽了,請問這樣真的是這樣嗎?
作者:
ianmoon (罪人)
2021-10-07 21:11:00預售還沒蓋好你應該問建商吧
作者:
Hydrisk (下了雨的夜晚最美)
2021-10-07 21:12:00該屋主已跟建商買了,現在轉約給我。
你是掏一千一現金換約再給建商一百 算買一千二 他得繳一百萬的45趴這個不會解釋的房仲別跟他買比較保險
屋主跟建商的合約不是1100萬吧~1100是你跟屋主之間的
你要付的錢是原屋主已給建商的錢+上原屋主要的利潤實價還是1100,之後貸款會看原屋主跟建商的成交價
作者:
cdzzsa (碼奇露露)
2021-10-07 21:18:00不要傻傻被坑殺,還以為便宜買到
所以你總數還是付1100萬,只是頭期要拿超過1100的2成原屋主要繳的稅是1100-原來他跟建商的成交價-仲介費這些剩下的45%是仲介表達錯誤吧,實際你不是付1200萬阿因為最後交屋的時候你要給建商的尾款,也是用原屋主跟建商談好的成交價1000的8成去支付
轉單都是這樣處理跟建商買的房價是1100萬,已付給建商1000萬,還有100萬未付另外有100萬叫做紅包;不會出現在任何交易資料裡。更正一下:已付給建商的應該有明細,1000萬應該包含之後的貸款#雖然都是這樣處理,但我也是不能接受
作者:
keinlai (能睡真好)
2021-10-07 21:48:00買了不爽別交易了
作者:
hfli (我想當一隻小鳥)
2021-10-07 21:49:00這樣看起來屋主賺很多,合約才1000萬屋主只出了900,拿到1100,真好賺
你成交1100萬的話應該是你給屋主1000 100再自己慢慢繳不對 是預售屋 所以不可能已經付1000萬 請忽略以上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21-10-07 22:20:00除非夠便宜,不然以後就算賠錢賣也要繳稅
有仲介交易合約佐證你用1200買,仲介費用之類的也都能算成本啊,只是實登還是1100,貸款也是用1100算剛沒看到回文,屋主買1000(已付900+尾款100),賣1100(已付900+尾款100+他要賺100),你應該全部拿出1100(900+他賺的100+給建商尾款100),他要繳稅賺的差價45%=45萬,實拿55萬,你怎麼算他賺155?你要搞清楚你的1100是分別給誰啊你這個叫換約,你繼承屋主原本合約所有條件然後為什麼預售屋1000已付900?你確定你沒理解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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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0755 (jc10755)
2021-10-07 22:49:00屋主才賺100-扣稅45=55,是你沒有搞清楚尾款的意思。總而言之你是承接他原本的1000萬+給他要賺的100萬而已請仲介寫清楚給你他的已付款跟未付款跟未來銀行貸款各是多少,這些合約上都有清楚載明,不然你是自己在越猜越歪
原來可以這樣包裝 常常有工程款要付前急著換約的物件
作者:
aesdu (123)
2021-10-07 22:52:00你以為是平轉喔去google搞清楚換約再來
作者:
mason1019 (mason1019)
2021-10-07 23:37:00100不是含在1100裡面嗎?房仲在說啥
實價登錄是合約價,未來如果你賣房是用原價基準相比如用成交價,你就吃虧多付了稅某樓對的,你要付給屋主的錢1200-1100合約價 100另有屋主付給建商那些錢?你要三方問清楚
問過國稅局,到時候賣房舉證仲介合約和服務費等,是用成交價計算獲利啊
如果屋主已付兩成頭期220 那你就要對等給屋主220另外如果有尾款5% 或5萬1100-220-5%= 你的貸款金額如果尾款包含在2成里,1100-220=貸款金額220-5%(尾款變你交)+100 屋主賺=你給屋主錢問國稅局 當然教你舉證啊,課稅是他的職責不然塔說沒關係 不報 逃漏稅嗎?
轉手預售屋的實價登錄不會變喔會是原屋主的1000萬喔 你買1100
萬不會實價登錄揭錄喔這在未來賣的時候很吃虧最近也賣屋真的很多預售屋投客
也沒什麼吃不吃虧,如果未來行情就在那邊也只能買啊,難道要拿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嗎
要是過不了那個坎我覺得不要買房,你永遠比別人高,別人永遠比你高
自己算合不合囉,成屋再買也不會比較便宜啊沒有激動啦,就價值觀問題
假設8成:1000*0.8,1100*0.8 ,1200*0.8
如果合約上是1000,一般會按照合約上7.5-8成
最好笑的是一堆轉手預售屋都要支用履約保證金 超扯的
作者: cycupsyX5 (X-5) 2021-10-08 04:09:00
認真回:透過房仲的預售屋買賣就是建商的「換約」行為,對建商來說買賣價金不變,就是換購買人而已。對於你來說,會和原購買人簽一份私契,可以用於未來實價登錄註記購買成本(這部分可以打給國稅局問)。至於你說付剩下的100萬工程款,是建商要收的,看每家建商規定,是否換約前要繳清,抑或是換約之後再繳,不能算是你多付的。你額外支出就是價差&仲介費。
看你們怎麼談 沒有對不對 對方就是要100全拿 把這部分的稅丟給你負責 你不接受當然就不成交啊
賣方原價1000,你買1100,在未完工交屋前,你要付的錢是賣方已繳的期款+100萬價差。
作者:
jc10755 (jc10755)
2021-10-08 09:52:00X5大是正確的
換約上會標明最後總價跟你要付的錢 搞臺面下紅包有官司疑慮 要小心工程款買賣當下簽完換約前有要收 你還是得給賣家 這合約上都會寫
作者:
answerone (永遠追隨戰神A.I)
2021-10-08 15:55:00這個就是原屋主買1000萬,你用1200萬跟他買,原屋主先拿出900萬的成本,有100萬還沒給建商,你拿1100萬跟他買,建商那邊剩的100萬你自己付,所以這個建案你的總付出是1200萬,原屋主理論上不會繳稅,因為他用原價釋出,價差是你用現金補給他,不會有紀錄,以上說明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21-10-10 15:59:00建商剩的100萬是1100萬內的工程款,不是另加上去的金額吧?賣家連貸款都還沒,哪來的已付9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