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上權小弟我也算是業內人士,協助政府脫標了幾個案件,也有從事估價業務,雖然
有點晚了,簡單說一下,如果沒說完明天再說。
地上權價值評估大概可以是所有權七成,但不完全是,基本上機關脫標價會以土地地價為
基準,但還是要看可開發性質跟所在位區位,。
1.屬性跟及類型
首先以目前政府地上權案件有分區可分割及不可分割,近年國產署的案件多位為可分割地
上權,且多為住宅使用為主,台南高雄為多,南部永x建設等建商近年推案不少,銷量不
錯,多為集合住宅大樓,少量透天,概念大概是我買了至少比周邊房價便宜3成,可以住7
0年,30歲買至少住到孫子出生,反正南部大樓不值錢。
2.地上權住宅概況
另外地上權住宅除了要繳房屋稅外及每年要繳土地租金(公告地價2%~5%不等看當時公
告情況),這大概是公家機關地價稅加管理費的概念。(買之前考慮清楚)
前面文章有提到不好貸款的情況,當年台北新店華固新天地案件,當時住戶貸不到款是華
固貸給買方,另外有一類地上權住宅是不可分割的,也就是只有使用權,到目前為止還是
很難貸,雖然政府有督促公股行庫放寬貸款。(同樣使用權的售價又比地上權更低,接受
與否見人見智)
目前地上權住宅在北部還是不受歡迎,除了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空間,很難貸款也是問題,
近來看到京站的業主又把部份地上權住宅拿來賣,不知道原因是什麼。
3.地上權的估價
公家機關標售地上權是以土地地價去評估,細則沒什麼特別的,就近期土地交易的價格一
定成數多少作為底價最為底標權利金,如果流標再打個折。
如果是可以商用的土地,在房地產行情好的時候常會溢價,甚至超過地價7成,評估的基
準通常是以收益進行評估,而且可以商用的多半是商業區有較高容積。
另外前面推文有人列出近年幾個大案,基本上商用及住宅不能放在一起看,大部份地方政
府也不願意作地上權住宅案件,商用部份在這裡就不多討論了。
前面有人討論成本,建商成本大概就是權利金加上營建成本再加利息及利潤,國產署可分
割的地上權還要負擔管理事宜,替機關收土地租金,至於到底地上權住宅可不可以買,還
是那句話見人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