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戶小社區應該沒有總幹事、財秘,很多事必須親自處理。
如另一位板友回覆按照規約和法令處理就好,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積欠兩期或
達相當金額且經過相當時間催繳仍不付者,就可以由管委會向法院訴請其繳納並付延遲利
息。
首先你要做的是找一位律師朋友協助,如果社區積欠管理費者眾多就是簽一位法顧。
怎麼執行他都會教你,重點是規約有沒有提到延遲利息是多少%?因特定住戶產生的訴訟
費用是不是對方買單?
你的直屬單位是公寓大廈管理科,跟建管局沒什麼關係;不用被他嚇到。
走到法院階段,最終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我當初幫被強制執行的住戶把套住的台積電股票賣掉,還有住戶住在國外,房子被法拍的
。
總之不用怕,做個幾次下次就不會有人選你當委員了
※ 引述《slknsx (Brian)》之銘言:
: 是這樣的,小弟是社區主委,其實我們就30戶的小社區,前幾天警衛說一樓賣掉了,新
屋
: 主來守衛室說他覺得我們社區管理費不合理所以他不會繳,警衛要留我的電話給他請他
聯
: 繫我,但他沒留就丟了一張名片(某房仲公司店長)。
: 我得知這件事情之後主動依名片資訊加Line與他聯繫,由於我們社區是以權狀坪數乘上
單
: 價定義管理費,他告訴我說社區就他這一戶的公設比特別高達到37趴,他表示這個是建
商
: 當初特別灌坪數在這一戶的,他覺得不合理,如果管委會不幫他召開區權會討論這個議
題
: ,他就不繳管理費,並且強調他在業界法規他很懂。
: 另外他還補充說,他認為住一樓不會用到電梯,他也不會用到垃圾間跟守衛等社區公設
,
: 也提到他只住一年,這個他可以先不談,但公設比偏高導致管理費不合理這個事情他一
定
: 要尋求解決。
: 我回覆他說你業內人士跟我說沒用到公設就有理由不繳錢顯得有些不專業,然後公設問
題
: 應該去問建管局,結果他說他也去問過了,建管局說無法處理請他回來找管委會協調。
: 綜合上述情況,想請益該如何處理,面對這種劈頭就下馬威說不繳錢且擺明了只住一年
,
: 並且他還是專業的業內人士,想必在購屋前就已了解所有資訊,然後權狀白紙黑字就寫
這
: 樣的坪數,管委會該怎麼協助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