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請問一下,家人前天去銷售中心
訂了一間預售屋
後來因為被另一半還有其他家族成員反對
所以去銷售中心說要退訂
不過銷售人員說:因為當初是你們說可以配合簽約
所以有簽了"定"單
這個是無法退的
退的話要沒收訂金
而且當下還有簽空白合約(但沒有用印)
所以堅持不退訂金
請問這樣還有辦法跟消保官/消基會那邊爭取5天審閱期嗎?
作者:
Plumpy (2P)
2021-12-04 20:39:005天內都可以 超過會被沒收訂金 沒遇過不給退的
審閱期還沒滿五天,不給退的話直接報警如果是放棄審閱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wseedw (無法反轉的理由)
2021-12-04 20:45:00審閱期不能放棄吧?
作者:
aesdu (123)
2021-12-04 20:47:00甚麼叫做空白合約?
可以,他們懶惰退而已,退是你的權利,不退就走法律途徑就算你簽放棄同意書,理論上還是保有審閱期權利
作者:
aesdu (123)
2021-12-04 20:52:00一鍵用印 分分鐘的事...
絕對可以,5天契約審閱期是不能要求放棄的,他們堅持不退就去找消保官檢舉。
作者:
yao60301 (Let's Go Mavs!)
2021-12-04 20:54:00作者:
aesdu (123)
2021-12-04 20:56:00可以line截圖,線上消保會投訴,機關會發公文請建商處理,建商不處理,二次申訴後就上調解,再不ok就上法院。
作者:
yao60301 (Let's Go Mavs!)
2021-12-04 21:01:00正式合約本2份??? 到底是簽了啥 XD
作者:
ali210 (凡)
2021-12-04 21:02:00第一次去當天就簽合約?
作者:
aesdu (123)
2021-12-04 21:03:00土地跟房屋啦,各兩本,兩份一共四本。
但幹麻搞這麼複雜XD 要買再簽就好,你會不會下個月發現漲價又上來發文…如果尊重配偶就算了,家族成員不會對你未來負責
作者:
aesdu (123)
2021-12-04 21:12:00主要是要與代銷好好說清楚,直接解決。走sop流程很累人哦雙方都是會很辛苦
作者:
acd311 (渣)
2021-12-04 21:16:00一年前訂的話,對方就會退的很阿莎力了
作者:
yao60301 (Let's Go Mavs!)
2021-12-04 21:36:00看描述是連合約都簽完了才反悔 那就是另一回事
看你描述。應該是簽了合約?你到底是簽了合約還是紅單
作者: kopolo (鬼太郎) 2021-12-04 21:58:00
看描述應該已經簽約了..沒用印但合約應該有一條印章建商會幫你代刻用印
作者:
sonybug (())
2021-12-04 22:05:00放棄審閱期這種與定型化契約牴觸的條文需要買方親筆具文加簽名。建商打字印刷 買方再包裹式簽名的不算數簽空白合約是什麼意思?
作者: climb1314 (wayne) 2021-12-04 22:11:00
看起來超過五天審閱期了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12-04 22:45:00原文都看不出來到底是簽,了什麼。如果是照原文所說,空白沒用印,大膽去退,又沒簽約。
作者:
harry118 (harry)
2021-12-04 23:28:00我退過很多次,完全都很順利不過你有簽合約了,應該就不能退了...
作者:
yiempt (機會稍縱即逝)
2021-12-05 00:33:00要用印的就是合約了啦 不像紅單 要退要賠錢的
奇怪,某些推文真的看不懂,原po就說前天訂的,是從哪邊得到已超過5天審閱期的結論啊? 然後最重要的是放棄契約審閱期的條款即使雙方合意也無效,光這點就能主張契約無效,必須退。 最後這間不要買,現在房市熱,好的建案根本不怕你不買退了趕快賣下個人就好,這種第一天就端合約出來事後要退又不乾脆的,通常是賣相較差。從下訂那天起算不是從第一次走進接待中心起算
作者: k19920529 (散文) 2021-12-05 02:09:00
我是簽了紅單,要談價錢簽約那天,想要殺價他們卻很硬也直接表明我們不要後面還一堆人要買,真的不太能降價結果我買的建案是上個月拿到建照開始賣,上個月底就全都完銷了,想買真的也沒得買
作者:
Anyotw (Yoman)
2021-12-05 04:29:00簽不簽不影響審閱期
作者:
aesdu (123)
2021-12-05 07:37:00因為人都會只會說對自己有利的,誰知道是不是第一天進接待中心就簽名帶走契約範本回家審查...常常說到最後被打臉就是這樣...
藉口啦不想買的話什麼理由都拿出來說了買房決定權是誰? 自己不能決定的話就不要亂下訂上下班動線以及生活習慣 下訂都沒想清楚嗎看屋去了三次?
那也沒差吧,契約審閱期五天內無論任何原因都能退阿管人家什麼理由,在你看來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