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出重手修法 禁預售屋轉售、私法人

作者: Harmonic (Intermodulation)   2021-12-09 19:20:18
※ 引述《OHHEEEEEED (茫茫)》之銘言:
: 有些人只要賺30萬免稅額出場的那種
: 潛銷價買+30+50都比調價以後便宜
: 第二手在快交屋的時候接棒
: 等交屋以後還能賺個70、80萬脫手給真自住
: 破解法也很多
: 反正先簽好讓渡錢進履保
: 難道打了以後就剩下自住嗎
: 哪有可能
: 自住買方買房想法跟韭菜差不多
: 到最後一樣大者恆大
: 不然就是有些人都用合夥的方式買預售
: 一個人嘎一股50萬xD
你當買方是笨蛋就是了?
舉例來說賣方與買方簽了一個1500的約
如果此時出現第二個買方願意出到1800萬
你是賣方 你要賣誰?
就算違約金賠下去都賺啊
那麼對於買方 除了一點違約金外
更大損失的是可以購買其他房子的時間成本
換作你是買方 你願意承擔這個風險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12-09 19:34:00
已簽約的預售屋來講,要付給賣方大多是一成到一成五+差價,也就是違約也是要賠這麼多,如果已經開工就是兩成到三成+差價,不管哪個都挺多錢的耶
作者: CaLawrence (柔軟刀)   2021-12-09 19:36:00
我之前買預售的時候 那時候是說罰款 "最高"15%總價但是這個數字其實也是雙方議定 然後罰款不得超過已繳實務上怎樣就看有沒有前輩可以補充了但如果是私約就不一定了 看怎麼簽我也是轉約買的 有給斡旋金 我猜如果對方毀約就是賠斡旋金的金額斡旋金其實跟這幾年的房價漲幅比真的沒多少不好意思我沒講清楚 我上面三個推文是講對建商的所以買方如果遇到房價狂漲也不用高興 被毀約機率拉高不然就是訂約要訂得很嚴格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21-12-09 20:02:00
不要浪費時間在沒有未來的市場,人口減少率全球第一高的台灣,就讓房地產回歸平淡吧
作者: CaLawrence (柔軟刀)   2021-12-09 20:14:00
打完官司一定就是賠錢而已 不可能強制執行就是毀約方花錢解約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21-12-09 20:53:00
這個還好吧?談好跟成屋一樣進履保,違約賠雙倍訂金就好了重點應該是賠錢的數量,大到一定數字就不用怕對方違約
作者: OHHEEEEEED (茫茫)   2021-12-09 20:54:00
...好好笑 你去買一間換約看看拿到錢就等著錢滾錢 哪有那麼簡單一下有人1800跟你買是在做夢嗎剛需總價帶實拿一百就差不多了你拿竹北來當特例幹嘛去賣賣看你就知道了1000實拿一百至少要到1200才會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