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請多包涵 如有違規也請不吝指教
小弟有個棘手問題不知如何處理較好...
所以想來請教大家的意見
事情是這樣的
家中長輩有一間高雄市區的40年老公寓
位置鄰近三民國小
最近鐵路地下化後附近房價上漲了些
所以有了想處理這間公寓的念頭
不過麻煩的是
長輩長居台北所以這間老公寓已經閒置了20年
屋況相當糟糕
除了壁癌+漏水 還有天花板崩落鋼筋外露
屋內自來水管線也因為漏水到樓下而無法使用
勢必是需要徹底整修才可能住人
長輩的想法是 如果可以出租就出租
或是稍微整修一下自己出售
只是都需要住在高雄的我幫忙處理
在實際看到現場的狀況後
我是認為要出租幾乎是不可能
如果要整修後出租
這花費恐怕也無法保證能夠回本
但要賣的話
則是擔心以這屋況恐怕賣不到預期的價格
只做稍微整修也似乎有點不切實際+於事無補
還可能引發未如實告知買方屋況的糾紛
也因此原本是建議長輩請房仲協助處理
但長輩似乎不太願意
感覺是因為長輩沒有急著脫手 也沒有定論要如何處理
而是有點隨緣
畢竟也已經閒置了20年 再閒置下去好像也沒差...
但對我來說就是頭大的問題了...
除了最近幾個月都在用空閒時間清理這間公寓
重要的是要如何給建議比較好呢?
是不整修直接以原狀試著自售呢?
還是照長輩說的稍作整修再試著自售呢?
或是說服長輩徹底整修後出租呢?
還是乾脆等不知等不等的到的都更呢?
不過因為是很親的長輩...所以放生是不可能考慮的
無論如何還是想盡量幫忙做最好的處理
真的很麻煩 但還是想麻煩大家不吝給小弟意見
怎樣的想法都好
提醒警告小弟忽略了哪些問題更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