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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超級包租公1人持有91間房屋!財政部近來加強查核囤房大戶
租賃所得,中區國稅局就查獲,一位醫師名下持有91間房屋,緊鄰台中一中商圈及學區,
房屋出租給員工及學生,但僅2016及2019年申報租賃所得各5萬餘元;經國稅局輔導後,
這位醫師才補報4年租賃所得共529萬餘元,補稅212萬元。
國稅局官官員指出,這位醫師收到輔導函時,還是只申報部分收入,但國稅局比對租金行
情後,認為當事人還是有所隱瞞,約談他說明後才補報短漏報租金,過去4年補報租賃所
得78萬、151萬、159萬及141萬餘元,合計約529萬元,最後補繳稅款加計利息共212萬餘
元,因自動補報免罰。
中區國稅局說明,為加強查核個人房東的租賃所得,以防杜短漏報租賃所得,針對個人持
有多戶房屋的所有權人啟動專案查核,期限自去年8月至今年3月止,並先輔導個人房東自
行檢視,如有短漏報租賃所得應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而截至去年底止,中區
國稅局輔導後共226人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共1,427萬餘元,另有2位經查核確有短漏報租
賃所得,經核定補徵稅額共37萬餘元,並處以14萬餘元罰鍰。
中區國稅局表示,今年仍將繼續進行專案查核作業,個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應依規定申
報租賃所得,計算方式是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做為所得額,併入當年度
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官員表示,民眾若未依規定申報,經查獲有短漏報情事者,
將依規定補稅並裁處罰鍰,自動補報及補繳可免罰。
心得:
91間房
結果到今年才查到
這很厲害耶
藏很久
最後是補徵而且免裁罰
國稅局人也太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