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主張面北的新建案擋住自己的採光 (棟距2米多而已)
且新建案樓高10幾層樓
依據日照權40條 「住宅至少應有一居室之窗可直接獲得日照。」
如果今天有一戶他"只有一面面北的窗"
新建案蓋起來後幾乎可以確定是以後不會有甚麼採光了
我自己的理解是因為你房間是面北 所以日照權40條根本無法保護你
因為日照權說的是"直接"日照 不管你原本是間接採光
以後你的房子真的可以說是暗無天日 但這樣也不違反日照權
台灣的日照權是不是太過寬鬆了
補充: 畫個圖問好了 紅色此戶只有綠色的對外窗戶
如果北面有建物蓋起來 他可以主張影響到他的日照權嗎
https://i.imgur.com/7aK6zQ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