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910211 (我愛PTT)》之銘言:
: 如題!
: 今年五月底小弟買的新屋交屋
: 但是前一陣子的高雄大雨
: 我發現主臥室窗框有滲水情形
: 建商用攝影機拍攝後發現好幾處都有滲水
: 一問其他鄰居才發現原來有些鄰居早就有一樣狀況
: 還有些人已經被打了三四次針了還是一樣
: 是因為這次的雨勢太大了,受災戶才一次爆增!
: 本來建商說要用打牆到窗框砂漿的地方之後,重填砂漿、矽酸鈣防水材、防水層外加外
牆
: 防水漆的方式
: 結果後來建商又說只能用打針跟外牆防水漆的方式來處理!!!
: 問題是大家都說打針都沒效!
: 想問問各位先進
: 我是否可以拒絕建商用打針的方式來解決滲水問題?
: 謝謝!
幾個月過去了,事情總算落幕
小弟在此向大家報告後續處理
滲水問題最後在我的堅持之下
以我要求打牆的方式處理,並在幾次試水確定沒有滲水問題後,才重新補土上漆。
防水保固,全戶包含其他房間及衛浴間的牆、窗,都延長防水保固十年。
現金補貼,從交屋日起算到牆面滲水工程完工驗收為止,以每月25000租金計算方式補貼
屋主損失。其他因施工造成的裝潢損失照價賠償或是恢復原狀。
大致上就是這樣,雖然不盡人意
但是考慮到走法律程序實在太久太麻煩,所以還是覺得不滿意但是可以接受了!
另外,後來發現有其他住戶也有類似的問題,然後每個人被處理的方式也不同,有的被打
針打到住戶抓狂才開牆處理,有些住戶根本不知道原來可以開牆處理。
以上經驗也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