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法律板有問過
小弟前幾年奶奶過世
有一棟信義區房產繼承給爸爸那輩 共5個子女
目前土地和房子持分是五人共同持有 每人各1/5
但我二叔這一年就一個人住在那棟房子裡 霸佔這不走
然後小叔是不肯輕易賣 (他想拿多點)
剩下三人都有共識可以賣 而且就是大家平分就好
1. 想問一下我們現在這種有意願賣掉的持份大於一半的狀況下
找房仲賣的掉嗎
還是一樣要去法院走變價分割?
2. 小弟有姑姑的朋友願意收我們三個的持份
但價位是偏低的 (不過還可以再談)
房子地點在信義區知名牛肉麵隔壁 醫院正對面 35坪電梯華廈沒車位
權狀=室內面積
對方一人收400
我看了一下591 均價是從60~90/p都有
想問一下要省事的話直接賣給他朋友就好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