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各位房仲大大喔
是否仲介費買2賣4
永遠都會被殺價,才逼得仲介朋友們必須用一些策略行為來彌補損失啊?
我以多年前買房為例好了,我當時總價買330幾萬吧,
所以依照合約,我如實付了6萬6千多元。
或許你會笑我總價低,有什麼好說嘴的。
那現在房價高
動輒1000萬起跳,
2趴就是20萬
4趴就是40萬
所以依照您們的經驗或業界常態,你們是否幾乎不可能收滿到買方的20萬,或是賣方的40
萬,
才逼得各位大大要用各種方式來經營交易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覺得也不能全怪仲介朋友了
買方不按照簽訂的合約付滿仲介費,賣方也不願付滿那4趴
消費者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了,完全沒有合約精神
只想殺人家的仲介費,能小貪多少是多少
難怪仲介朋友只能想方設法的處理買賣雙方的交易了。
※ 引述《gerychen (邪惡肥宅)》之銘言:
: 給我看清楚了垃圾們
: https://i.imgur.com/kDU4GFE.jpg
: 真的不要一直偷換概念
: 1.其他商業行為你會把底牌都掀出來?
: 幹你娘,你們只是買賣雙方委託的中間人
: 買賣雙方想保有任何底牌,都是他們的權利
: 你們的責任很簡單就是如實告知
: 覺得太貴、太便宜,讓買賣雙方自行判斷
: 這他媽才是合理的市場機制
: 給你當中間人不是讓你揣測買賣雙方
: 再透過資訊不對等上下其手
: 使買賣雙方陷於錯誤進而做出不合當事人的判斷
: 講難聽一點你們就是他媽傳聲筒
: 如果你們連當傳聲筒都做不到
: 那你們就是制度下的垃圾,懂嗎?
: 2.不這樣買不到/不會成交
: 這是貴行業自己創造出來的噁心環境
: 要怪就怪這個制度的油水太肥
: 導致一堆蟑螂隱藏其中
: 我相信就算沒有仲介的存在
: 以現在的資訊公開以及交易透明的市場
: 買賣雙方可以更簡單,更便利的交易
: 總之齁
: 買賣雙方要怎樣的爾虞我詐
: 抱歉,跟你們垃圾仲介都沒關係
: 千萬不要催眠自己並試圖合理化自己的垃圾行為
: 你們都是跟屋主簽委託,跟買方簽意願的乙方
: 工作就是乖乖的如實報告狀況
: 對你們的要求就真的這麼簡單而已
: 至於會不會成,甘你們屁事?
: 你們就成交後乖乖的收服務費就好
: 很難嗎?還是蟑螂太多你們被迫要偷拐搶騙?
: 那不就驗證了我說貴行業一堆垃圾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