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點沒表達清楚再補充一下,
現在倒數3戶、代銷表明2戶沒車位1戶有
因為1個車位建商要留。
感覺很詭異因為即將交屋,交屋後公設就屬於管委會了不是嗎?
如果建商留一個車位,但他們沒有房屋所有權,
那個車位怎麼算?
註:
那個車位為法定車位
無獨立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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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房板板友好,
最近發生一件很奇怪的事,
真的不懂而且網路也沒查到相關資訊,
故而上來請益。
事件發生的建案位於台南,
建商是某個在地知名建商的二代。
他們銷售是委託給廣告公司,
不太誠實的代銷。
我一開始購屋的時候她只給我兩格車位選一,
雖然都很不滿意但想要先有個小窩還是買了。
後來想再問可否更換車位時她說剩最後一格裡面的小車位就作罷。
(莫名的有另外一格不是原本給我看的那兩格)
但當我朋友也想買來跟我當鄰居時,
突然又有我隔壁的靠柱子大車位了。
代銷老闆娘說是建設公司老闆留要使用的。
想請問…
停車位不是屬於公共空間嗎?
建商是要用什麼名目去留下這個車位?
留了一個車位,可是她也不是區權人啊!
這樣不違法嗎?
代銷如此欺瞞,可以檢舉嗎?
請各位經驗豐富的大大幫忙看看這種到底是怎麼回事
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