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三,225%,這種大約佔七成,都更效益不佳,必須新成屋房價110萬以上的地段 才可能
室內一坪換一坪。
住四,300%,都更效益普通,必須房價80萬以上才可能室內一坪換一坪。
住三之二、住四之一,400%,都更效益佳,要面臨寬度30米道路、且面寬16米才適用,不
然回歸住三、住四。
商二、商三、商四,分別是630%、560%、800%,都更效益極佳,但要注意路寬不足時,會
扣容積率,例如路寬8米上限400%、路寬10米上限500%,以此類推。
商三特(住三),如果看到這種,容積率是比照住三,所以千萬別誤會了。
綜觀來說,住三佔全台北市七成,造成北市難以都更,
225%的容積率比板橋新莊三重雙和的300%還要低,
足足少了四分之一的可建坪,建商自然不易進場,居民一換一的希望也難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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