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在北市承德路的房子有建設公司來談都更
住3-2用地 基地面積約490坪 說是用危老 獎勵容積最高40%
原始是4樓 預計蓋19樓
目前覺得條件還不錯 未來可以換成店面(室內實際坪數不變)
有幾個疑問想要請教
1.是一樓的住戶 建物面積有包含騎樓
目前建商的算法是騎樓換得1/4的面積(實坪)
2.室內有通往地下室的樓梯 但並沒有地下室的權狀
目前建商是以一坪5萬補貼 室內大約有十坪
3.一坪分得土地是 x 5.13
4.另外一樓如果換到樓上的面積是 x 1.4 倍計算
想請教這些條件是否合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