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愉快,小弟這邊有些疑問
在版上有搜尋一些關鍵字,但並沒有找到符合的討論主題
小弟幾年前在南部工作時有買一間房A,去年因為工作地點變動而出售
賣價大概在2500萬,房地合一稅繳了大約200萬
不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兩年內的話皆可以辦理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我一年內買了新房B=2000萬(方便計算),於是退稅160萬
規定新房子需自用滿五年,五年內不能出租、營業登記或出售
否則已退回的稅金須繳回。
現在新房子入住半年後覺得周遭環境不喜歡,又有想換屋的念頭...
目前B行情大約在2300萬,假設把B房賣掉再去買一間C房價格3000萬
但C房的購入時間與A房賣出的時間已經超過兩年了,這樣子我的稅金要怎麼繳呢?
自己大概有個想法
因B沒有自住滿五年,所以160萬要先繳回
而B房獲利的價差300萬須繳45%=135萬,但因為C價格高,可全退
只是A那間繳的稅200萬完全拿不回來了QAQ
簡單說就是賣A買C,但時間超過兩年,無法重購退稅
但因為我的狀況是中間夾了一間B,想說是不是可以多少拿回一些補貼裝潢費用XD
不然真的就要放滿五年再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