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請教各位版友
最近買的中古屋,因為前一陣子豪雨,經屋主同意進屋放家具時,家人有發現前陽台內牆
有滲漏水痕跡,因為位置在前陽台(無陽台外推),所以一開始家人認為沒有在漏水保固
(家人以為室內才算),後來我知道之後,認知是前陽台也在漏水合約保固範圍,因為現
況說明書屋主有明確勾選前陽台無漏水。今天驗屋時候有跟房仲反應這件事情,但是因為
離豪雨日期已經經過一週,目前陽台已經看不到漏水跡象,當時家人沒拍照,因為即將要
交屋,不知道建議如何處理。
1)拒絕交屋,請屋主處理到好?
我們現在沒有漏水相片可以提供證明,總不能等下一場豪雨。可以請專業抓漏,現場評估
大概先噴掉6000-7000元,不知道是否要花這條錢。
2)壓一條尾款,如果半年內有漏水跡象,屋主再從此尾款處理。感覺是比較折衷作法,
然而漏水處理可大可小。
因為房仲說有半年保固,然而民法的物之瑕疵應該是五年保固,連代書都說是半年......
..搞不清楚真相是什麼。
現況是這個屋子不會做任何裝潢,因為是將來預備給長輩的孝親房,所以就打算先出租以
備將來長輩需要。爭取三年內買到電梯透天,就三代同堂一起搬過去,這間孝親房就賣掉
,所以不想要之後賣屋因為該處漏水影響價格,當初是因為看屋況都不錯才破實價行情很
高購買,所以現在心情有點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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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這麼短時間給我很多專業建議,心得就是驗屋不要拖太晚,有疑慮的地方都要拍
照存檔,當然自己的權益需要爭取,交屋跟瑕疵處理要分開(上了一課)。
因為離交屋時間還有一週,決定明天一早打電話問水電師傅評估晴天是否有辦法抓漏,相
關費用以及是否來得及下週一能否趕過來評估,如果交屋之前無法舉證漏水,就如期交屋
,避免產生延遲交屋罰金,就等下一個豪雨看見漏水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