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打算購入桃園第二戶換房,但因央行先前放風聲的的第五波打房中有提到關於限縮特定第二戶的「貸款成數」、「貸款年限」,想請教各位前輩:
Q1: 桃園是屬於這特定地區嗎?
Q2: 另外建商的合約中有說道下面: 假設貸款成數不足,若為買方責任則需用現金補足;若非買賣雙方責任,可以由賣方參考銀行利率年限借貸。
在這種因央行公布規定導致貸款金額不足時,會是歸咎於買方,還是非買賣雙方呢?
先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央行說明如下:
央行說明,所謂管制的「受限房貸」是指4類對象,法人購置住宅貸款、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貸款、自然人特定地區第2戶購屋貸款、自然人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