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是大新聞,拋磚引玉希望強者指正。
商人不做賠錢事,我猜是:
1. 畢竟是豪宅,買家車位需求比一般人大,
因為地上單價夠貴,所以偷挖的成本回得來。
2. 公設移到 B1,B2?地上的坪數又增加了。
新聞說,有買家發現「自己的車位不是車位」,聯聚說「不影響消費者權益為原則」
我好奇這有可能不影響消費者嗎?改機械?
我孤陋寡聞請前輩指教一下。
新聞說,「聯聚瑞安」施工進度為一樓版申報,這樣勘驗一定不過的吧。
有推文:
推 destinygirl: 一定要嚴懲並且勒令建商糾正回來,不然以後其它建商 06/22 20:37
→ destinygirl: 有樣學樣,個個都不按圖施工,那還得了。
「聯聚瑞安」這次勘驗給過的話,那建築法是不是可以廢了?
※ 引述《lienchi (...)》之銘言:
: https://www.appledaily.com.tw/property/20220622/27A69DAC7B8B7F22641773F11E
: 二工到處都有,但有偷挖停車場、偷容積的二工應該不常見,這是在挑戰法律極限嗎?
: 反正..被抓到再變更設計就好,只要有權有勢,台灣法律就是這麼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