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Sign (TheSign)
2022-07-13 14:50:47最近買房了,原本是租屋族,夫妻雙方都是上班族,無房產,先生年薪比太太多20%左右,
原本用先生的名義貸款可到40年,太太部分初估有30年,但40年不確定。未來有換房需求。
最近在找銀行房貸。
原本預計房子登記太太,借款人是先生,然而銀行方面說現在政府打房,所以未來如果買第
二房時,這樣雙方都不算首購。
想請問是否解法只能登記人與借款人一定要同一人嗎?
或者是否可以等未來再買第二間房子之前,將太太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先生(借款人)呢?
網路上查詢說首購與否是根據借款人為主,原本以為可以借款與登記不同人。
希望有經驗的大家能分享讓夫妻雙方買到第一二房時,都符合首購條件,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