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小弟最近購入桃園的二手房屋一間
購入時就已經有租客,租客是公司行號,所以公司行號必須報稅
我這邊也同意租客報稅,然後增加的稅的部分,由房客出
舉例房租每月租金24000元,含上報稅的金額是27000元左右
房客那邊的意思是,租金上面寫上每月租金金額是24000,然後有個但書,但書寫著若有
任何報稅所產生之金額,將由承租人負擔
然後承租人會自己幫我報稅
但我的認知為,每月房租應該要寫27000,另計括弧(此租金含二代健保$$$ 租賃所得稅$
$$ 屋主實$$$ )
然後隔年五月報稅,自己會再把稅繳掉
請問各位前輩,那一個寫法才是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