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st789 (jollyhdg6)》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根據房地合一稅
: 如果我持有此房子達6年以上並且持有期間符合自用,出售時即可享有400萬免稅額。
: 請問如果我持有8年,6年以上是指連續6年不得間斷?
: 或是我8年期間,任意加起來有滿足6年以上即可?
依照110年,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六、個人以自住房屋自地自建或與營利事業合建分屋,或以該自住房屋參與都市更新或危
老重建所取得之房屋,得將拆除之自住房屋自住期間合併計算,其交易持有並設籍滿6年
之自住房地,適用自住房地優惠稅率10%及免稅額度新臺幣400萬元。
結論
1.設籍連續滿六年才有優惠稅率跟400萬免稅額
2.作業要點寫的是“自用”,也就是賣掉的的時候戶籍不在標的物,就喪失自用精神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