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發生在朋友賣方,買方聽從軍師代書建議,提出如下方案,急問是否有漏洞?
前言:
雙方議定成交價為1700萬,銀行鑑價為2000萬,可貸85成,但卡在貸款的標準為成交價和鑑
價取其低,用低者算85成
買方提出:
請賣方家人(假設為C君)成立一家公司,向賣方用2000萬購買,並和銀行貸款1700萬,此處C
君雖拿出自備款300萬,但賣方會拿到2000萬,賣方實拿1700萬後還給C君300萬,之後房子屬
於公司法人且不再移轉, 把公司負責人用賣股權(譬如也是零元)的方式轉給買方,對買方
而言,承接公司:資產房子一間+債務銀行貸款1700萬,此時完成合法零元買房?
1.查了房地合一稅2.0,其中只有防範關於法人股權移轉避差額稅率,和此處操作方式不相
關
2.無違反公務員不實登載,沒有偽造文書,並無超貸,沒有詐欺銀行,金流紀錄也可完成
請鄉民提供建議,看有沒有漏洞在哪裡呢?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