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消除房東會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住宅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做為追溯課徵稅捐的依據,並有條件放寬公益
出租態樣。
內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部務會報今天通過住宅法第3條、第15條、第16條修正草案
,增訂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資料及租賃所得,不得作為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的
查核依據,排除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稅捐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核課期間為7
年的規定。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9150234.aspx
政府又釋出善意了,不敢申請租屋補助的魯空們,政府即將推出申請補助不追溯查稅,這
樣魯空就可以用便宜的價錢租到好房了。
繼續租下去,笑著看房蟲倒下去的瞬間^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