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問的真是太好啦,讓我願意花時間打點廢文
我們就用前兩年空空最支持的居住正義女神為例子
先貼張圖證明不是我亂講的
https://i.imgur.com/VcYrYPq.jpg
先看2020的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83358277912.html
至於炒房一說,高嘉瑜則回應如果要炒房,她不會買兩間相鄰套房打通,不會只買一個車
位,不會買毛胚屋,也不會登記名下誠實申報。停車位未申報,則是因為登記在權狀建物
共有持分並沒有獨立權狀。
然後看看2022的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869014
監察院今發布廉政專刊184期;高嘉瑜去年申報時,名下共有台北市內湖區碧雲段的土地4
筆、房屋2筆,不過此次財產申報名下已無上述土地、建物,已於去年1月出清,另於去年
6月購入總價3200萬元的內湖區舊宗段土地1筆、建物2筆。
再來看看當時該篇新聞在板上的回應 #1YEx_fQh (home-sale)
結論是這只是小房換大房的正常過程,就算有賺也不算炒房
以後有人罵垃圾房蟲,就把這篇貼給他們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