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先進大家好,小弟近期買中古透天遇到狀況。我儘量描述正確,想請有經驗的大大們解惑。
狀況是這樣,我們下斡旋時是在仲介門市,當時不動產說明書記載的是無滲漏水。
我在看了兩次屋子後確認斡旋金額,並且有跟屋主及房仲告知我們在簽合約前會驗屋,主要就是要確認是否有滲漏水(有錄音,但沒寫在斡旋書上)。
事後屋主簽名了,斡旋轉定金,我們也順利約了時間驗屋,卻在驗屋時檢查到頂樓滲水及三處外牆裂痕滲水,狀況是有觀察到滲水,但外觀還沒有出現油漆剝落或壁癌。現況是尚未簽約,屋主也承諾會負責修復已知的滲漏水。
但小弟覺得心裡不太踏實,因為驗屋的結果是會滲漏水,這很明顯跟下斡旋時提供的資訊違背。雖然屋主答應要處理,但抓漏常很容易抓不到真正的問題,擔心買了以後修不完。因此我認為除了修繕外,還應該要有價金減損,當初我出的價格是屋子沒有滲漏水時的價格,現在發現有滲漏水,這個出價應該要重新評估。
但仲介表示斡旋已經轉定金,絕對拿不回來。仲介也說屋主承諾要處理,我們也不該再討論價金減損。
所以想詢問房版前輩們,遇到這種狀況時,如果喬不攏,算是買方無法履行契約嗎?或是下斡旋時資訊就不正確,斡旋不成立的呢?
這個問題可能很菜,但真的蠻困擾,希望前輩們回覆時手下留情,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