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2-3年前就有打算買房但沒有頭期而作罷,(現在回頭看就想掐死自己),夫妻目
前任職於金融業一家共5口,打算找3房2廳2衛,感受到近期房價有緩漲的趨勢,手邊目前
也應備有
頭期,所以從打算買房想法至現在付諸行動開始看房。
雖然知道買賣房沒有一定公式,但爬了網路許多資訊當出價時刻將來臨時遇到了些問題想
要請教...
目前屬意一個社區,
地址是3號-23號分為A至G共7棟
坪數有25坪/38坪/49坪/60-80坪不等~
假設今天真的喜歡想下斡旋出價,
請問
1. 出價時是以棟為出價基準Or坪數為基準
還是說不管37而已找近期出價最低的試就好?
2. 目前看的都是需要整理的房子,缺工缺料的狀況下(勢必裝潢費會較高),實價登錄
也看不出來房屋成交價是裝潢前後,我是否可以反應於出價中?
3. 近一年如只有一筆成交紀錄,
往回拉至108年,一年都只有一筆成交紀錄,
參考附近地址實登(但屋齡、公設比都差異甚大)
請問這樣的話就以原地址作為出價可行嗎?
手機排版,如有傷眼還請多多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