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hyhy (名不符實的辛苦)
2022-11-23 17:06:30※ 引述《ra0606 (加油!!)》之銘言:
: 意外爆文了…
: 謝謝大家的意見,不考慮分手
: ***更新:
: 假如買桃園,
: 生小孩後有考慮一到五女生住石牌家裡
: 女方家當後援接送小孩等
: 假日再回桃園讓男生跟小孩相處
: 男生有要求平日1-2天女生要住桃園
: 小孩給女生爸媽顧
: 想問假如是這個狀況,要維持幾年合理?
: 小孩多大可以不靠後援住桃園?
: 因為身邊朋友都差不多年紀
: 也不清楚養小孩未來的狀況
: 謝謝
: —————————————————————
如果是一到五住石牌,女方家當後援的話
擺明要到假日夫妻,那其實也不用買租屋就好
租哪就隨意吧,就算在龍潭租單人套也可以
以我的例子來說
我太太在台北仁愛路上班,我在觀音上班
小孩出生時也是暫時的當假日夫妻
我平日大約有兩三天會開車住台北岳母家
但這也只是緩衝期,考量小孩子問題以及長輩
你如果想把孩子都丟給長輩顧,那還是別生
總歸一句孩子生了就還是托嬰吧
長輩是含飴弄孫不是來當保母的
這個緩衝期可以幫你確認新工作的穩定性
你也有更多時間幫你確認未來的不確定性
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