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銘言:
: 快訊/《平均地權條例》三讀 炒房最重罰5000萬、設檢舉獎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10/2418754.htm#ixzz7px6hOCpH
: 為打擊炒房行為,立法院會10日三讀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若炒房明顯
影
: 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
罰
: ,並將協助刊登廣告的網紅、揪團炒作等第三方也納入規範,同時新增檢舉獎金制度,
以
: 及規定預售屋、新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
: 此次修法共有5大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亦明
確
: 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並規範管制私法人購屋、解
約
: 申報登錄等規定。
: 針對炒作行為部分,三讀條文新增規定,明確規範3種炒作行為:第一,不得以電子通
訊
: 、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
如果資訊解讀錯誤
在網路上分析說要漲還真的有人信了去買
半年後崩10%可以告散布不實資訊嗎?
同理 喊崩害人家賣掉家產結果一飛沖天
可以告嗎?
如果可以 股市的那些買進賣出報告是不是可以一起修法包進去嗎!
還是說以後po文都要附註
「投資皆有風險 請謹慎使用本文相關資訊做出自己的判斷並自行承擔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