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要怎麼求屋主成交?

作者: junior020486 (軟蛋頭)   2023-01-15 14:01:24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引述《junior020486 (軟蛋頭)》之銘言:
: : 這個我不同意
: : 如果是買方,根本不會知道屋主的實拿跟賣服是多少
: : 以我最近換房的經驗來說
: : 我實拿1540,賣1580
: : 買方根本不會知道屋主的實拿價
: : 買方只會知道自己需要繳2趴買服
: 你這種症頭還有一招處理
: 你進店頭可以直接說:
: 買賣雙方服務費超過 3% 的案子
: 就不要介紹給我了
: : 這樣買賣雙方的服務費
: : 40+31.6=71.6萬
: : 其實都是買方付的
: : 你說難道1560仲介不能做嗎?
: : 這樣還是有51.6萬的服務費
: : 就是不能做,他們就是要往上拉啊XD
: : 我買另一間,2325萬,繳了46.5萬的買服
: : 但是屋主實拿天曉得
: : 你看,46.5萬他們也是覺得不夠啊
: : 還是把賣服灌進去總價讓我吞啊XD
: 這個我勸你還是看開點
: 買房子的重點是買的便宜
: 很多人一個誤區不願意給仲介賺錢
: 但說真的,錢是屋主賺走
: 還是仲介賺走很重要嗎?
: 像我上面說的,你進店頭直接
: 限制住仲介費總價
: 你覺得你買的到好案子嗎?
: 想買到好案子,要把仲介當隊友
: 不是當敵人~
: 我之前為了搶一間屋主
: 人在海外的案子
: 主動開出仲介費 6%+紅包一包
: 整體買下來還是相當划算
: 說真的要不是不動產仲介條例
: 對某些案子我甚至願意出超過 6%
: 你看有些土地中人,就是這樣
: 他們非常厲害可以有別人都沒有的線
: 根本就沒把 6% 上限放眼裡
: : 其實仲介費確實太高了,我一賣一買前後不到一個月搞定
: : 連我看屋,都是591先選好丟仲介帶看XD
: : 隨便交易一下,賣服買服就快200萬
: : 還不算代書退傭噢
: : 不動產經紀條例確實要修法一下啦
: : 當然我完全同意有使用就付費
: : 但是以我賣的那間來看,買方繳了我的賣服+他的買服71.6萬
: : 仲介服務費真的有價值71.6萬嗎?
: : 我買的那間可能買服賣服破百萬
: : 仲介的服務真的有價值破百萬嗎?
: 其實這個問題在於成交後付費這個制度
: 有點類似公共財,導致非常多人濫用
: 你看板上大家都推薦的買房流程
: 第一步先看個 50~100 間再說
: 這 50~100 的免費帶看服務成本誰來付?
: 當然是最後成交的人付!
: 所以你如果只看了三間就下斡成交
: 那你就是在幫其他看免錢的人付錢
這個我還是不同意
仲介未必會把買方賣方當朋友
買方就算仲介費出的足
仲介還是會優先賣自己開發+自家店頭開發+自家團隊開發的案子
未必會將買方的需求放在第一位
只要不是自己專約的案子,就會消極去推
還有賣方也是一樣,給仲介專約把他們當朋友
仲介費給足了,買的時候,買他們團隊的專約
你不囉嗦,他們會因為你阿薩力就不宰你哦?
還不是拉好拉滿
把仲介當朋友噢,少部分可以啦,我八德的仲介我是把投資房給他管理
真的當朋友
其他大部分的噢,算了吧XD
別傻了,你說把其他百業當朋友,也不至於把房仲當朋友啦XD
還有啦,仲介都會把自己開發的案子講的多好多好
買賣不是優缺點都要分析嗎?
這樣還要買方把他當朋友QQ噢
作者: Vett (Vett)   2023-01-15 14:04:00
說對了 是人可以當朋友 不是職業可以當朋友
作者: pttftm (來來來~哩來)   2023-01-15 14:21:00
完全認同,而且說真的....朋友才是最好坑的,你的防備心都降低了
作者: medama ( )   2023-01-15 14:32:00
確實
作者: Anyotw (Yoman)   2023-01-15 14:45:00
現實社會都嘛轉坑朋友因為他知道你沒能力報復回來陌生人還不敢這麼嗆怕遇到大白鯊
作者: jamo (hi)   2023-01-15 14:48:00
講朋友就太沉重了,所以我說是隊友,他方向跟你有部分一致但有些地方不一致,本來生意場上成敗都是自己負責連兄弟的話我都不聽了,怎麼可能去聽朋友的話?你換個角度想,你把仲介當成你設備的vendor就很好理解明明市場上就有更好的品牌跟機器,少數sale會坦白跟你說但職責所在他還是必須力推自家的機器生意場上成敗要自己負責,所有的功課要自己做,任何人說的話都只能當參考!說真的當仲介找到案子把我帶到房子面前開好門的時候我認為仲介的工作已經完成了80%,不要以為仲介能影響屋主多少你也賣過房,你覺得仲介能影響你打算賣多少錢的決心嗎?指望仲介去議價本來就是愚不可及的事情,仲介能做的只是幫你送斡旋探底價,其他議價功能都是吹出來的!
作者: tfct (小尼)   2023-01-15 15:00:00
與其說把案子帶到你面前值七八十萬一百萬 不如說想辦法把案子壟斷掉不給自售
作者: nitero (nitero)   2023-01-15 15:11:00
所以樓上的意思 是 儘量別用 專任?
作者: bms ( )   2023-01-15 15:15:00
做一筆生意而已 還在當不當朋友這件事糾結這麼久幹嘛?你是要跟他合夥開公司嗎
作者: prostar   2023-01-15 15:30:00
當朋友就不要生意往來
作者: buike (chico)   2023-01-15 15:34:00
你的心越軟,仲介的肉越肥光復國宅溢價2XX萬的那場戲堪稱一絕買賣雙方都是仲介沾板上的A5和牛
作者: checkman (御風而行)   2023-01-15 15:45:00
2千多萬的房子可以拿200萬傭金…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1-15 16:38:00
為什麼要關心仲介拿多少?目標是"我能出多少/我要拿多少" 其他的干我屁事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3-01-15 16:46:00
賣方只管實拿其他管那麼多幹嘛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3-01-15 16:52:00
推 當朋友就不要有生意往來 利益來往省得會因為交情影響判斷
作者: caps6103 (90)   2023-01-15 18:34:00
想求J大八德仲介!
作者: tfct (小尼)   2023-01-15 19:14:00
笑死 講不要管拿多少的都仲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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