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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居住正義!使用權住宅 陳內閣拚上半年上路
自由時報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後,為落實居住正義,新內閣將著手規劃
「使用權住宅」,待內政部提出政策可行性方案後,政院將召開內政部、財政部與金管會
的跨部會會議。據了解,內政部將修「住宅法」,把使用權住宅納入社會住宅適用範圍,
財政部國產署也將盤點雙北約三百坪的國有地配合政策,如推行順利,最快今年上半年就
可推動。
蔡政府住宅政策(製表:記者鍾麗華)
https://i.imgur.com/9cgqTIT.png
修法納入社宅適用範圍 選定雙北優先推動
陳建仁一日拜會立法院民眾黨團時,在談及居住正義指出,最近研議「使用權住宅」,希
望讓年輕人住得起、買得起房。內政部官員透露,正進行使用權住宅細部規劃,完成後會
向陳揆說明。
低於市價 至少有20年使用權
官員解釋,使用權住宅並非「地上權住宅」,未來不排除定義為社宅的一種類型。社宅只
租不售,且最長只有六年,而使用權住宅可讓民眾用較低總價向政府購買至少二、三十年
以上的房屋長期使用權,既非出租、也不是出售,是一種使用權付費概念,會明訂最低使
用年限,但不會限制最長年限,可以協助「租得起但買不起」民眾穩定安居。
官員指出,若要把社宅擴大納入使用權住宅,未來需修「住宅法」放寬社宅定義,因要修
的條文很簡單,內政部很快就能提版本。比較複雜是政策規劃,快的話幾週,慢則要幾個
月才能定案。
排富且不得買賣、贈與、繼承
財政部官員則說,會以當地人口特性與需求,盤點區位良好的國有地配合政策。由於雙北
地區在市中心附近的國有地,已少有大面積區塊,因此會優先鎖定○.一公頃、約三百坪
以下的土地。
官員表示,為加快政策腳步,「也不一定要蓋新房子」,既有成屋也是一個選項。比較確
定的是,取得使用權住宅不得再進行買賣和贈與繼承,也會訂排富條款。至於使用權利金
部分,目前傾向可以向銀行貸款,尚待與金管會協商。
除使用權住宅外,三百億元的租金補貼也將升級二.○版,讓手續更簡化,內政部近期就
會把方案送行政院核定。而行政院二日也就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預算召開跨部會會
議,其中匡列一、兩百億元,給予購屋族房貸補貼,目前擬以家戶年所得一百五十萬元以
下做為排富標準。
心得:
居住正義終於來了!!!
最快今年就有了
年輕人可以爽住使用權住宅啦
炒房準備瑟瑟發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