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先感謝大家一年前給的許多實用的建議和勸誡,打醒了我們
來台北之後,由於數月前二寶出生,
實在是到了需要買一個自己的家的狀態。
目前小弟年收156,太太60,
每月總支出含房租含托嬰含幼稚園10.5萬,
目標南港老公寓二樓,近3個月實登約1900萬。
頭期部分小的以老家貸出660萬,存款100萬
債務部分,小的名下台南兩間給台南市政府作社宅,都是貸款餘額各300萬,月繳1.2萬房
貸本利和 與 租
金收入打平
太太名下的也是作社宅,餘額520萬,月繳2萬房貸本利和 與 租金收入打平
這個規劃會有問題嗎?
然後國泰房貸業務一直說台北市第二房一定只能放20年房貸,崩潰
(已經按板上大大建議,找總行直銷部的業務了)
南港適合的老公寓實在超少,
如果一直沒有等到合適的,就打算讓老婆再買一間台南當社宅繼續存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