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年購買預售屋於去年九月驗屋交屋完畢
因故拖至農曆年後才開工
因為裝潢較晚,樓上入住之後
才發現天花板有滲水情況
(我的玄關處是樓上的衛浴)
所以進行網路報修
目前建商有來檢視並進行淹水放水測試
推測可能是防水有問題(樓上水區淹水後,我的天花板水漬就擴大了)
但建商派過來的工班人員只有口頭告知 我沒辦法看到他們的勘驗記錄
我請工班回報公司 並請公司出面協調樓上與我三方一起討論
但十天過去了 建商都沒出面聯絡
反而還要我私下找了樓上 和樓上住戶說明情況
我有和建商工班人員說為什麼還沒辦法和我們聯絡
工班人員則說目前很缺工 他們沒辦法立即施工
我的裝潢師傅說打針沒用 一定要重作防水
請問法律上在保固期間
我們有辦請建商重作防水嗎?
還是他們處理到不滲水就好了?
(樓上說只要施工期間建商願意找地方讓他們住
而且施工後細清完畢 他們願意配合重作防水)
還是說直接跳過工班人員 直接到公司洽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