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空空多多月收 300 萬的房板哥哥姊姊們好:
經歷買房賣房斡旋議價斡來斡去,
價差當買戲票,看仲介演出/展現專業,
有時短些像電影,有時長些還爛尾像冰與火之歌影集。
對於市場打個噴嚏就能賺到 100 萬的高收入房板板友來說,
可能回家看 VR、訂水晶更快活。
假設我們來加速一下過程,
如果改成買方不可議價,同意即成交會怎樣?
持有房子的人,必須給房子定個價。
地方政府就用這個價格拿來收持有稅。
而這個價,必須公告造冊(或許就實價登錄改一改)。
如有買方同意這個價格,視同契約成立。
如賣方悔價不賣,需要支付買方總價款 3% 違約金。
如買方違約,需要支付賣方總價款 3% 違約金。
交易稅、增值稅什麼的都還是在。貸款之類的也如常。
前述只處理如何決定「交易價格」。
假設真的規則長這樣子,會有什麼非常規買賣的手法出現?
不管是搞人,或是假交易倒貨,或是帶租卡買,
好奇這規則有什麼機會被怎麼樣子玩壞?
我想到第一個可能是會出現本多的惡質買方,靠賣方悔價獵捕人家的違約金。
畢竟本多終勝,用錢賺錢超爽ㄉ
懇請與銘謝賜教(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