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阿伯我喔 出社會十幾年來
: 才終於比較看懂很多行業真正在賺錢的模式
這個話題想參與一下
餐飲業開店有另一種思維
1.不要全部自己出錢,找股東分擔
2.不要自己當店長,找人經營
3.給自己拿一點薪水,自己掛個行銷職或顧問職,拿3W-4W就好,工作就只是偶爾幫打廣告
或是給點無關緊要的建議
這3點滿足後,再來就是這間店不能倒
它不一定要經營得很好,很賺錢更好,沒賺錢也沒關係
它只要能“活著“就好
員工的薪水發的出來,食材叫得起,店租水電繳得起
這樣就可以了
假設開一間店300萬好了
老闆自己出150,另外150找5個股東分擔,一個人才30萬圓一個創業夢
最大壓力在前幾個月,預備資金燒完前必須上軌道
只要營運開始自己自足
老闆就沒事了
初期投入150,每個月拿3-4萬行銷顧問費
每年被動收入約40萬
大概1-2年,又可以啟動下一間店的募資計畫
很多開一堆店的地下餐飲大亨
他賺的不是那些店多賺
而是每月現金流之後會有一點錢進自己口袋
只要開的店夠多,被動收入會非常可觀
就算偶爾幾間店活不下去
你一開始才投入150,基本上活超過3年就已經回本了
就算沒活超過三年,也沒賠這麼多,股東們都幫忙承擔風險
所以看新聞上一些什麼創業達人
可能是藝人,可能是餐飲大亨
他們有時後賺的是這些被動現金流
而不是店本身多賺錢
店只要能活著就可以了
最蠢的是股東
所以通常能這樣營運會是有頭有臉的名人,像是藝人
或是在餐飲行業打滾多年,有一定趴數的人
這兩種人才容易找錢找人
經營反倒不是重點,能活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