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好
小弟目前狀況
自住房買1630萬,貸1290萬,剩餘1250萬,剛開寬限期,時間2年
今年要交屋預售屋520萬,預計貸8成,已付2成自備款。預計出租15000-17000之間,可能
剛好自償或貼一些。
四月剛買清一戶市區小套房230萬
沒貸款,預計出租1萬,之後想轉掛4,看能不能5成。
老婆那邊五月交屋2間預售屋,總價600萬+486萬,用掉首購+第二屋,貸85成與8成,預計
出租15000-18000,要自償可能要貼一些。
這三間預售屋處理完代收款家電傢俱那些支出,預計手上會有
1.現金約750萬
2.股票約300萬
現在對處理手上現金有些迷茫
目前有的想法是
1.我第二戶預售屋不貸款,直接買清然後3個月後週轉金貸出來維持1間掛1,1間掛4,等
自住戶寬限期2年到後轉貸,再把房子增值的錢一起貸出來然後繼續開寬限期
進可攻退可守
2.一樣我預售屋貸款8成,2間掛1,老婆那邊可清償掉一戶,她郵局經理貸款條件比我好
,留1間掛1,買清的之後轉掛4,然後之後由老婆名義投資房產,至少利率成數各方面應
該都比我漂亮。
3.留200萬週轉,剩餘550丟股票,合計850生股息。
4.股票全賣了,1000萬現金留200週轉,800拿去買清中古2房,然後轉掛4,繁衍下去
因為在高雄,若投套房轉掛4成數不高,利率也高,目前是還沒親自問銀行,不過網路上
資料看起來不太理想。
錢說實在也不多,但是就夠我想的,當初沒規劃好導致現在每天都在想,好像這也好那也
好,拜託大神給我點建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