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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內政部將在今天下午預告「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修正,其
中預售屋禁止換約限制確定「不溯及既往」;對此,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解釋,這是為
了避免已簽約的民眾權利受限,若要溯及既往可能還需要提供更大的樣態和形式,對於原
先希望禁止換約的限制產生破口,「所以大家一開始覺得好像開後門,後來發現其實是為
了關後門」。
內政部今舉行「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說明記者會,林右昌偕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對
外親自說明修法重點。林右昌指出,「平均地權條例」目前已完成預告的子法,政策重點
包含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此外,林右昌提到,今天將預告新訂的配套子法「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
審核辦法」、「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亦將明確限制預售屋、新
建成屋換約轉售,這是防杜以換約方式加價轉售,進行短期炒作牟利,未來子法將限制簽
約後發生重大事故才可換約,避免變相炒作。
關於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林右昌指出,新訂子法將有可申請讓與或轉售的6大情
況,包含本人因非自願離職且逾6個月未就業;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
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本人或其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
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共同買受人間之轉售或讓與。
至於已簽約的預售屋不在限制之內,花敬群指出,1月時有充分討論此事,當時判斷的重
點,在於說「平均地權條例」對於預售屋禁止換約,這是法律新規定,對於先前已買預售
屋的民眾,可能需要可能3年之後的等待期才會交屋,而在過去確實沒有理解,甚至不知
道會有限制換約的情形發生,這會導致購屋人權利受到干預。
因此,花敬群說,第一是不希望打炒房制度推動,影響到一些過去不知道此事,而受到權
利受限狀況。
其次,花敬群提到,如果將預售屋換約限制納入「溯及既往」,勢必還是要一定程度的信
賴保護原則,對於預售屋換約要提供更大可以許可的樣態或形式,這樣反而對原來期待的
預售屋禁止換約的限制,產生可能不希望看到的破口。
花敬群表示,基於上述兩個重要因素考量,所以不溯及既往,但把禁止換約的許可範圍,
限縮比較嚴謹,對於整個制度安定更有效率、更好,基於這樣考量 做了決定,社會上也
有過討論,大家一開始覺得好像開後門,後來發現其實是為了關後門,不是為了開後門。
心得:
謝謝花次長
投資客畢竟也是出錢跟建商買預售
信賴政府的居住正義
如果隨便溯及既往
茲事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