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rangere (outsiderOfTHEworld)》之銘言:
: 我自己覺得是偏賣方,因為必須要屋主同意價格才能賣,一件物件只有一個屋主,但可
以
: 多個潛在買方。
小弟個人也覺得偏賣方,鄉民都說不買最大,但其實實務上不賣最大,屋主不賣連貨都沒
了,這也是不動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迷人之處,賣過房子獲利的一定很能體會。
: 這樣的話有什麼方式,是可以找到比較偏向買方的仲介嗎??
找自己了解後信任的,或是做房仲的親友。
: 每個市場抽佣的方式是否會影響到偏買方或賣方呢?(eg: 有些國家的仲介只單抽賣方
那
: 的佣金??會有什麼差異嗎?)
其實本質上都是一樣的,佣金利潤來自成交,而房屋買賣成交的錢都源自買方。只是台灣
賣4%買1%的邏輯被某直營房仲君子形象洗得很成功...說穿了就是讓買方覺得只付1%心情舒
坦一點,背後一直忙著跟屋主討論怎樣才可以賣到最高價,屋主有利潤,房仲也有得拿。
實務上屋主買到房子就付出成本過了,透過房仲賣房子,最後的錢會進履約保證專戶,房
仲直接扣走服務費,所以讓買方出到行情,甚至高一點,就是房仲需要一直和屋主溝通的
。這也呼應文章一開始,房仲普遍比較偏賣方的原因。
買方價格不到,議價議太大力,屋主翻臉不給房仲賣,所以能很幫買方著想的房仲真的大
部分都是水準以上。
另附上小小房仲9年一些數據提供參考:
通訊錄中:
732位賣方
2988位買方
35萬位瀏覽過上架房屋的觀光客
大概接到委託後上網曝光
被酸太貴把買方當盤子
然後調整價格約莫需要3-5次
一個案子不管多好多糟
大概平均能吸引到4-5組有意願買方
接下來就看怎麼談以及財力及緣分了
要一次成交幾乎不可能
一次成交的經驗裡
是信賴度非常好的親朋好友
或者已經有斡旋經驗差臨門一腳
不過客戶心目中的好房仲
的確應該是有同理心不偏袒的
這樣成交的時候雙方才開心
ㄧ位要賣一位要買
有成交大家都開心
最後好奇想問?
您是買方還是賣方呢?
假如是買方
成交的當下也會變成屋主
幾年後也可能變成賣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