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應你一下,你的律師沒說錯
1.民法786 管線安設權的立法意指是他人的管線非經過你家而不能設置者,你是土地所有
人,不論你同意不同意,你都有容忍義務並同意,你唯一可要求的就是請對方支付通行的
償金,且並無同時履行抗辯的權利
2.通過你家的管線是他人財產,你故意封住就可能觸犯刑法毀損罪,不小心破壞水管,無
論是故意或是過失,對方依然可以依照民法請求你恢復水管原狀使用,並額外請求因水管
破裂衍生的損失
3.你所謂的因水管產生的噪音的請求,進法院你必須舉證a.噪音來自水管b.噪音超過標準
c.確實造成你有影響,否則你必定敗訴
4.我看了你的1234,我是對方我完全不會理你,等你去法院告,因為告完法院頂多要求支
付償金,不會有那麼多麻煩的要求
5.你該跟律師討論的是償金可以請求金額範圍,其他方向幫助都不大
※ 引述《MaxA (A仔)》之銘言:
: 折騰一整天,也聽了各位前輩的建議,隨便封管是不可能了。
: 雙方拿出當初的建築圖對照,完全看不到的管線得位置….
: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道共用壁並沒有歪掉,對方也完全認知到「他家的水管就是在我家
」
: ,
: 至於很多網友說的我家有沒有管線在他家,水電基本上是90%不會有,因為我家衛浴設
備
: 的位置是在另一側,而我家只有這道牆有跟別人共用,加上污水處理、化糞池等等都是
獨
: 立的,所以也不會有什麼糞管在他家的問題。
: 不過律師也表示:
: 1. 打破在我家的水管,要被告毀損(難上加難)
: 2. 實務上只要我能提出因為這隻水管造成損失,就可以請求對方處理(例如主張這次
水
: 管滲水,原以為是自家水管,所以想趁這次整修處理,沒想到是對方的,所以請對方處
理
: )
: 3. 不管是不是建商當初設計,只要我提出損失,對方就必須處理(這部分發揮空間很
大
: )
: 4. 不建議在已經告知對方的狀況下封管。
: 5. 民法786一定可行,就算是建商設計也一樣。
: 律師建議如果真的要吵,這房間先不要裝潢,或是便宜的先弄一弄,然後就提出說因為
: 水管在滲水,要求對方在協調好如何處理前暫停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擴大。
: 如果在已經告知希望對方暫停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擴大的狀況下,對方依然不停使用水,
那
: 對之後的訴訟非常有利。
: 明天請對方的長輩去溝通看看,對方的長輩是某獅子會會長,也算是有頭有臉,基本上
我
: 相信事情應該會導向好的方向,畢竟房子是他賣我的=.=
: 不過我目前就是提出幾個訴求:
: 1. 隔音費用他要出50% (我幻聽,我抱歉)
: 2. 把之後滲漏水風險掉責任書面化
: 3. 把他家的抽水馬達移位置(我幻聽,我抱歉)
: 4. 把他家的洗衣機換掉(我幻聽,我抱歉)
: 1、3、4跟支付償金可以擇一
: 他如果要每年付我償金,那我就拿這些錢都去做隔音而已,如果他願意做1、3、4,那
我
: 就放棄要求償金的權力,但保有追究這隻水管未來衍生的損害責任。
: 然後記者真的很無言….我剛剛在網路找相關案例,查到自己的故事…傻眼
: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現在時間不站在你這邊
: : 因為你裝潢到一半
: : 不可能等訴訟完成才繼續裝潢
: : 封下去變成時間站你這邊
: : 因為鄰居也不可能等訴訟完復水
: : 這問題是封下去有沒有強制罪可能
: : 不是專業搞房地產的律師都說不清楚
: : 我沒有甚麼萬無一失的建議給你
: : 只能提點你幾點你自行考慮
: : 1:如果你確定要封,最好不要發存證信函
: : 因為這個存證信函等於反向證明是你封的
: : 萬一因為強制罪上法院
: : 你到時候想改口否認都沒機會
: : 2:如果你確定要封,要想下對方的退路是什麼
: : 如果拉條明管幾萬簡單解決
: : 可能就大家以後見面不講話而已,
: : 但如果要動裝潢,要噴十幾幾十萬的,
: : 估計沒這麼簡單
: : 對方大概率跟你上法院拚了
: : 3:既然你說這當初是兩間一起蓋的
: : 很有可能就是建商當初就這麼搞
: : 你如果走強硬路線,改天搞不好
: : 你也有啥管線在他家....
: : 如果是我,我會先看看鄰居態度
: : 他如果自知理虧好聲好氣來談
: : 我會走 2
: : 但如果他一臉就是不關他屁事的話
: : 我會選擇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