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好奇現在在談的「實坪制」
具體來講要改些什麼。
在討論要不要改之前,
首先要先釐清要改些什麼吧?
我自己想像有下面幾種可能。
1. 權狀不計公設
2. 廣告強制揭露主建物坪數
3. 強制廣告(或是實價登錄網站)預設揭露主建物單坪價格
4. 其他?
如果是1的話,我個人是反對的。
理由是現況的權狀登記其實相當清楚
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各佔多少一目了然
改變現況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亂還有行政成本浪費
如果是2的話,我個人是非常贊成的。
改動幅度很小,也能讓廣告內容更加透明。
591一堆物件都故意不寫主建物坪數,
比較起來實在相當困擾。